2022-04-08 來源:移動破碎站廠家
河北省住建廳近日開始對修訂后的《河北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主要修訂了以下8項內容:
1.調整、修改部分術語的定義;
2.補充了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內容;
3.增加了水泥窯協同處置建筑垃圾內容;
4.增加了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漿就地或就近使用,優化土方調配內容;
5.補充了再生產品用于建設項目時的相關規定及各方責任要求;
6.增加了建筑垃圾再生微粉在混凝土和砂漿中應用要求;
7.增加了公路工程利用建筑垃圾材料相關技術要求;
8.增加了再生骨料用于水處理生物填料內容。
雖然修訂內容多達8項,但實際要解決的問題只有兩個,即建筑垃圾的源頭減量化問題和建筑垃圾處置及其再生產品的應用問題,折射出行政部門在建筑垃圾管理思路上的兩大變化,即改變原先建筑垃圾管理重運輸、重末端處理的現狀,意圖從“施工現場”這個源頭開始減少建筑垃圾產生量;二是改變建筑垃圾處置以填埋為主的現狀,大力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減少資源浪費和土地浪費,并進一步促進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在不同場景中的規范化應用,讓最終用戶敢用、樂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
全省年產億噸建筑垃圾,8倍于生活垃圾產量
很多業內人士都清楚,與其說“垃圾圍城”,不如說是“建筑垃圾圍城”。建筑垃圾對城市周邊環境衛生的破壞,遠甚于生活垃圾。
據河北省住建廳2016年~2018年對全省設區市摸底估算,河北省年平均建筑垃圾產生量約5900萬立方米(其中,工程渣土4700萬立方米,其他建筑垃圾1200萬立方米);按每立方米折合1.6噸計算,約9400萬噸。年資源化利用量約195萬立方米,資源化利用率為16.3%(不含工程渣土利用)[1]。
若2018年河北省年產建筑垃圾9400萬噸,那么四年后的2022年,全省建筑垃圾年產量超過1億噸應無壓力。而至2020年,河北省城市、縣城生活垃圾清運量也不過1234.31萬噸而已(數據來源:住建部《2020年城鄉建設統計年鑒》)。算起來建筑垃圾產生量竟是生活垃圾產生量的8.1倍。當然,實際倍數很有可能更高一些,形勢不可謂不嚴峻!
2019年,河北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擬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0%以上。時間還有三年多,開展建筑垃圾源頭減量,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已刻不容緩!
建筑垃圾資源化,減量化排首位
導則指出,建筑垃圾應優先考慮資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要實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三原則,并嚴禁在收集、堆放、運輸、處置過程中,混入污泥渣土、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危險廢棄物等。同時“鼓勵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將建筑垃圾的收集、分類、運輸、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等環節進行整合,……,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
1、城市建筑從規劃設計到施工全面融入源頭減量理念
導則要求,規劃單位應將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化理念納入到城市規劃編制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化規劃體系,對城市建設量和拆遷量進行合理估算,制定城市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化和資源化的控制目標。
建設單位應明確建筑垃圾減量化目標和措施,并納入招標文件和合同文本,將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費納入工程概算。
設計單位應優化建筑設計,積極推進建筑、結構、機電、裝修、景觀全專業一體化協同設計,推行標準化設計,推廣裝配式建筑,在保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盡可能延長建筑使用壽命。并將綠色建筑設計的理念融入到設計方案中,把減少或不產生建筑垃圾作為建筑設計的目標,降低資源浪費。
施工單位應在施工階段編制建筑垃圾減量化處理方案,制定建筑垃圾減量化計劃,確定減量化目標,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工程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技術、管理和保障措施。
2、建筑垃圾也要“分類”,優先實行就地利用
我們常說的“垃圾分類”一般單指生活垃圾分類,而現在,建筑垃圾也要分類了。
導則規定,建筑垃圾應根據其種類以及資源化處置所需要求,從源頭嚴格做好分類收集、分類堆放,分類堆放的建筑垃圾應分別運輸。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過程中,則要根據建筑垃圾種類與成分,因地制宜,實行分類利用,以降低處置成本,提高利用率。
導則指出,渣土類建筑垃圾可用于制磚和道路工程等原料;廢舊混凝土、碎磚瓦等宜作為再生建材用原料;廢瀝青宜作為再生瀝青原料;廢金屬、木材、塑料、紙張、玻璃、橡膠等,宜由相關專業企業作為原料直接利用或再生利用。
導則指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模式可分為就地利用、分散處理和集中處理三種,優先就地利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直接或經處置后形成再生填料,可在有填料需求的工程現場就地利用。維修或改建的瀝青道路,其路面表面層銑刨后可就地采用瀝青路面再生技術加以利用。舊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穩定碎石及石灰粉煤灰碎石基層經破碎、加工后,可用于道路基層或底基層。
(2)場地條件允許且噪音、揚塵等滿足環境保護要求時,建筑垃圾可在工程現場或建筑垃圾中轉場采用移動設備,分散處置后加以利用。
(3)無法就地、分散利用時,建筑垃圾可運輸至固定場所集中處置,生產再生材料或再生產品。
破解再生產品銷售難題,鼓勵優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
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怎么用?誰來用?如何打開建筑垃圾再生產品銷售市場?始終困擾著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
為解決上述難題,導則提出:
1 鼓勵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交通基礎設施、海綿城市、園林景觀等各類工程建設中,優先建筑垃圾再生產品;
2 在建設項目范圍內的地面道路和停車場,應優先采用再生產品;
3 在建設項目的基礎墊層、圍墻、管井、管溝、擋土坡及市政道路的基層、底基層等部位,可采用再生產品;
4 房屋建筑工程中使用再生砌塊(磚)等產品占同種類產品的比例不低于10%;
5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使用再生粗骨料、再生砌塊(磚)、再生瀝青混凝土等產品占同種類產品的比例不低于20%;
6 公路工程和預拌混凝土企業優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粗、細骨料;
7 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綠色建筑示范工程應優先采用再生產品。
并且,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也成為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義不容辭的“責任”。導則指出,再生產品用于建設項目時應明確參建各方責任,并應遵循下列原則:
1 建設單位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明確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使用要求,組織編制建設工程項目概(預)算時,合理估算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費用并計入工程造價,將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相關要求納入設計和施工招標文件,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
2 設計單位應在設計文件說明中明確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使用工程部位和產品種類;
3 監理單位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做好監督指導,發現未按設計要求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和違反有關技術標準的行為,責令施工單位改正。
導則的修訂,必將對河北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按照河北省六部門《關于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0%以上,這意味著屆時全省將有5000萬噸以上的建筑垃圾實現再利用,若1噸建筑垃圾可產生0.7噸再生骨料,則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年產量將超過3500萬噸。目前再生骨料售價大致在30-80元/噸,取中位數55元/噸,即使價格不變,僅3500萬噸再生骨料就可創造近20億元的銷售額。這還未算上建筑垃圾處置設備采購、安裝及資源化處置項目建設等方面的投資,以及可能存在的政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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